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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伤赔偿协议怎么写?出了交通事故可以告谁?

宇能交通律师 交通事故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往往会造成人员伤亡,如果双方能签订赔偿协议,就可以避免繁琐的诉讼程序,那你知道交通事故人伤赔偿协议该怎么写吗?不知道的话下文名律师就来告诉你。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协议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协议

  甲方(受害人或者其亲属):

  乙方(驾驶人或者其亲属):

  年 月 日 时 分许,乙方驾驶车牌号为xxx的车行驶至xxx附近时,不慎与甲方发生交通事故,致伤(死)亡。甲、乙双方就赔偿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一次性赔偿甲方各种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共计xx万元(小写: 元)整。

  二、甲方同意接收上述赔偿款项,并放弃对乙方的其他一切权利,不再要求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若甲方及甲方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再向乙方提出任何要求,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

  三、本协议签订后,为方便乙方进行保险理赔,甲、乙双方均同意互相配合就本事故的赔偿事宜通过非诉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若法院出具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确定的赔偿数额与本协议不一致,双方仍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赔偿数额履行。相关诉讼费、律师费及办案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元。

  五、甲方对乙方的违法行为表示谅解,保证不再要求司法部门追究甲方的任何行政、刑事责任,并保证在必要时配合乙方向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说明本协议的情况,出具相关文件或证明。

  六、甲方保证不再要求乙方或保险公司赔偿超过本协议赔偿数额以外的任何赔偿。因本事故产生车辆保险的赔付,由乙方进行理赔或索赔,保险赔付款项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甲方保证本协议合法有效,保证没有其他权利人就此事故再向乙方主张权利,若本协议被确认无效,甲方应将已收取的全部赔偿款返还于乙方,若造成乙方其他损失,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九、此事故双方一次性了结,别无其他任何纠葛。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警部门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一)概念:医疗费是指为了使直接遭受人身伤害的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诊治的过程中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二)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9条

  (三)标准:医疗费=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二、误工费

  (一)概念: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减损,表现为财产的应增加而未增加。

  (二)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0条

  (三)标准: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

  (1)能证明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

  (2) 不能证明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3、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休为准,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则误工时间可以定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三、护理费

  (一)概念: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相当程度的人身损害,其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降低。为了帮助其进行正常的生活,在医疗诊治和修养康复期间,根据医院的意见或司法鉴定,委派专人对其进行护理,并因此所需支出的费用。护理费只发生在某些程度的人身损害中,一般以生活能力是否减损为判断标准,在伤残等重大伤害中,护理费的发生是必须的。

  (二)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1条

  (三)标准——护理费的计算可以依据护理人员有无收入而区别对待: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护理期限(天)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标准(元/天)×护理期限(天)

  四、交通费

  (一)概念: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在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过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工具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二)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2条

  (三) 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五、住宿费

  (一)概念:住宿费是指在人身伤害事件发生后,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有必要到外地进行治疗时,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而需要居住在旅馆或者招待所等地所支出的费用。

  (二)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3条

  (三)标准式:住宿费赔偿金额=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一)概念: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因为必要的饮食消费而有权要求的补助。在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情况下,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也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范畴。

  (二)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3条

  (三)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七、营养费

  (一)概念: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诊疗期间,为了及时恢复健康,在医生的指导和要求下,为购买营养物品所支出的费用。

  (二)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4条

  (三)标准: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

  出了交通事故可以告谁?

  (一)一般情形

  1、乘车人受伤(自己方,为交通事故发生时乘车人乘坐的车辆)

  (1)自己方无责,对方全责:乘车人遭受的损失,由对方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承担。

  (2)自己方全责:乘车人遭受的损失,由自己方司机、车主、保险公司(该车投保了车上人员险才可以告,因为该车的交强险不保车内人员)。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协议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协议

  (3)自己方主责、同责、次责或者无法认定责任的情形(这是4种情形)

  乘车人遭受的损失,由自己方司机、车主、保险公司(该车投保了车上人员险)和对方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

  2、对于本车的司机、车主遭受的损失,只要自己方不是全责,则可以要求对方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二)特殊情形

  1、挂靠形式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套牌

  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即可以一起告)。

  3、多次转让拼装车、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拼装车、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或者依法禁止行驶的其他机动车被多次转让,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由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驾校学员培训活动中,出事故

  接受机动车驾驶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活动中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驾驶培训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试乘

  机动车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试乘人损害,当事人请求提供试乘服务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试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提供试乘服务者的赔偿责任。

  6、依法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上高速发生交通事故

  依法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损害,当事人请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高速公路管理者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7、机动车存在产品缺陷,造成交通事故

  机动车存在产品缺陷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最好都告)

  如果你不会写交通事故人伤赔偿协议,那么可以按照本文所介绍的内容来书写,不要盲目的就签订赔偿协议,因为有些赔偿是你应该承担的,而有些则不用承担,具体的可以咨询名律师他们会详细的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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