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夫妻双方离婚时候的财产分割,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那么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有哪些新规定呢?今天名律师就给朋友们详细的介绍下这些问题。
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做?
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1、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2、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1、男女平等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新规定,是你的拿走,不是你的留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婚前个人财产
夫妻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是合法取得的,都能依法受到法律的合法保护。那么哪些是婚前财产?
一方婚前个人所拥有的财产,像工资,奖金,劳务所得还有从事经营生产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说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益,所以这些婚前属于你个人的财产,另一方是拿不走的
二、医疗费生活补助费
婚前如果有因交通事故,工伤或者因此而导致的身体残缺,根据有关部门所给的个人赔偿,这些都是你的个人婚前财产,而这些财产如果在婚后用于花销之类的,那么会有另外的相关法律来判决是否归还一部分。而本身就是残疾人的,当地所给的生活补助费用,也是归属到你的个人婚前财产,婚后如果还有此类的生活补助费用,同样是你的,对方带不走
三、法律认同遗嘱或者合同
两方的家庭中如果有父母,直系亲属死后所立的遗嘱,或者是他人赠与的合同,这两者中指定归属于哪一方的,那么将根据遗嘱合同中的条款来履行,这个是另一方带不走的。
四、两方专用生活用品
夫妻生活是肯定有自己的私人空间,还有专用的日常生活用品。类似,私有的衣服,鞋子,杯子,碗筷,这些都会标有私人专用的记号,当然这些都属于个人的日常专用生活用品,这些是对方带不走的,当然你要想带走,相信对方也不会介意的吧
五、其它应该归一方的财产
这点囊括以上所有,最终解释权归法律。
现在结婚很容易,双方同意就好了,离婚接踵而来的麻烦就多了,所以婚前考虑好是不是要结,结了就别动不动就离婚,婚姻不是儿戏,不为对方考虑,也要为家庭,为父母,为孩子考虑。
通过以上的内容,我们已经了解了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了,这样在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就需要遵循这些原则去做,具体的可以咨询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