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做人身保险理赔的时候,往往会有很多的纠纷问题出现,那么人身保险理赔纠纷的原因有哪些?处理的方法有哪些呢?今天名律师就给朋友们详细的介绍下这些问题,以供参考。
人身保险理赔纠纷
三大原因致人身保险理赔纠纷多发案件
隐瞒病情投保败诉
苏某被某医院检查出患有肝脏弥漫性病变。医院确诊后,苏某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向某保险公司分别投保了万全人生重大疾病保险、等险种,身故受益人均为苏某的儿子。投保时,保险公司向苏某询问其是否患有疾病,苏某隐瞒了他刚刚被检查出的疾病情况,没有将真实患病情况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保险公司签发了3张保险单。 苏某病故后,他的儿子以受益人身份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经调查发现苏某在投保前患病的事实,作出不予理赔并不退还保费的决定。由此,苏某的家人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23万元并退还已交纳的保费624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苏某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的决定依法有据,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发现,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况非常普遍,而这恰恰成为保险公司拒绝承担保险责任进而引起纠纷的主要原因,同时也是被保险人、受益人在诉讼中败诉的最主要原因。”北京西城区法院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说,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投保人的指导不到位甚至存在误导;二是部分投保人缺乏诚信意识,刻意隐瞒重要事实。
代签字人身保险合同无效
张某以儿子为被保险人投保了3份寿险,由于父子两人关系不是很好,张某暂时不希望儿子知道其财产状态,于是没有告诉儿子为其投保的事。但是,因为保险必须由被保险人本人签字,在保险公司业务员的默许之下,张某代替其儿子在被保险人处签了张某的名字,保险公司签发了保险单。之后,张某发现该保险需要长期支付数额较大的保费,其财力不足以支撑,于是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保险合同无效,判令保险公司退还保费并支付利息。法院在审理此案时,找到张某的儿子了解情况,其子才知道张某投保一事,并明确表示不同意张某为其投保,他本人也没有在投保单上签字。
鉴于张某代签字且被保险人不同意张某为其投保的事实,法院依法认定3份保险合同无效。
北京西城区法院的法官说,因代签字行为引发的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的比例要远远高于其他各类合同纠纷。“代签字行为涉及到保险合同的成立、效力、主要义务的履行等诸多争议焦点问题,而保险业务员或者代理人的利益驱动成为代签字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
轻信“保险当存款”引纠纷
陈先生和老伴都是退休人员,多年来省吃俭用积攒下来一些钱。一次在银行存钱时,陈先生遇到了某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这名业务员极力劝说陈先生购买某款万能型投资理财保险,并介绍说这种保险和存款一样,可以随时提取保险金,比存款收益高,又能收获一份保障。听了业务员的介绍,陈先生购买了该款终身寿险,并先后交纳了7万元保费。依据合同约定,陈先生所交的7万元保费均被保险公司扣除了初始费用。投保半年后,陈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提取4万元现金。一个月后,陈先生又将另外4万元现金打入了保险账户,却发现又一次被扣除了3200元的初始费用。对此十分不解的陈先生找到业务员询问,业务员解释称这4万元被认定为陈先生追加的保费,因此需要扣除初始费用。陈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保险公司退回收取的初始费用3200元及其利息。法院调查发现,陈先生在投保时签署了投保书和《人身保险投保提示》,同时陈先生在提取以及归还4万元保费时均签署了委托书和保险合同变更书,上述书面证据内容表明了保险公司对保险条款进行了明确说明。法院最终依据书面证据判决驳回了陈先生的诉讼请求。
人身保险理赔纠纷
教你如何解决人身保险理赔纠纷!
1、投保人逾期不交保费,发生保险事故,就保险人是否赔偿发生纠纷。这种情况就是逾期不交保费并不会导致保险合同立刻失效,因为一般保险合同中会有宽限期条款,宽限期为60天,在这60天中被保险人出险还是可以得到赔付的。如果遇到这样的纠纷,可以会根据保险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2、合同受益人不明确而引发的理赔纠纷。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公司为员工购买团体保险时,公司在投保时没有写清身故受益人导致员工身故后的保险金赔付对象产生争议。遇到这种情况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金只能由法定受益人领取以避免争议。
3、因保险事故是否属于承保范围发生理赔纠纷。这种情况很常见,尤其是在重疾险中,被保险人认为所患疾病属于重大疾病,但是保险公司却称疾病没有达到重疾理赔标准拒绝赔付。这时只能按照保险合同条款来处理,如果条款没有说清楚就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裁决。
4、因索赔时效是否已过、索赔单证是否齐全发生纠纷。如果保险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索赔时效,那么索赔时效为2年,过了两年就不能获得赔付。因此大家要注意出险后一定要及时报案索赔,并且保留单证。
从保险消费投诉数据,聊聊人身保险常见纠纷
人身保险投诉集中反映分红型人寿保险销售纠纷、意外伤害保险理赔纠纷和健康保险理赔纠纷等。
一、分红型人寿保险销售纠纷 4569 件,占销售纠纷投诉的 46.67%,主要反映承诺固定分红收益、隐瞒保险期间或缴费期间、隐瞒退保损失、与银行存款或理财产品做简单对比等问题。
保险的主要功能是保障,在基础的人身保障没有配置齐的情况下,选择用保险赚取收益,反而是本末倒置了。如果有理财习惯,国债、货币基金等风险较低的投资方式,会比理财型保险的收益更高。
分红型保险收益是不确定的,夸大收益是分红保险最常见的销售误导。
投保时,如果业务员承诺红利是多少多少,其实就已经违规了。
宣传时拿理想的高档分红进行演示,但是实际分红一般是中档或者比低档略高,由于现金的时间价值,分红演示差别微小,结果差异会很大。演示的收益是没有写在合同上的,一旦如果红利达不到投保时预期,我们会觉得被欺骗,但是也没地方去说理。
二、意外伤害保险理赔纠纷 3073 件,占理赔纠纷投诉的 42.47%,消费者对伤残等级未达到赔付标准、意外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职业类别不在理赔范围等拒赔理由不认可。
三、健康保险理赔纠纷 2820 件,占理赔纠纷投诉的 38.97%,消费者对投保时未如实告知病史、所患疾病不属于理赔范围、观察期出险等拒赔理由不认可。
通过以上的内容,我们已经了解了人身保险理赔纠纷的原因有哪些了,可见,人身保险理赔纠纷的原因是比较多的,大家要尽量避免出现这些问题,具体的可以咨询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