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少的年轻人都是先购新房,然后登记注册结婚。但当出现婚姻破裂时,也围绕房产这个问题闹上公堂。那么现在新婚姻法关于房产方面政策有什么变化呢?今天名律师为大家解读相关内容。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
一、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解读:举例说明,假设女方婚前贷款买了个价值XX万的房子,当时首付2成即XX万,贷款XX万,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XX万,还剩XX万银行贷款没有还清。这种情况下,双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按照新规,首付XX万系女方个人财产,XX万未偿还贷款则为女方个人债务,共同还贷的XX万就为共同财产,也就是说,最后,女方能分到房子,XX万的债务由她个人继续偿还,男方则能分到XX万,以及女方视房子市场价格上涨而协商给予的一定补贴。”其实,如今打离婚官司做财产分割时多数已采取这样的操作方式,只不过,以前没有法律条文可参照。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
二、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一方在赠与房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已经办理公证的除外。
解读:没有公证,承诺是没有效力的。也就是说一方要赠与房产给另一方,是去需要办理公证。
三、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
解读:为结婚目的,由一方父母购置的房产,除有特别约定外,可视为可视为对子女的赠与。现在等于进一步明确了,结婚后由父母出钱买房到底算不算共同财产的问题。
婚姻是男女相关共同经营的,为了婚后因房产得各种因素影响感情,建议在婚前进行房产公证。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问题,请关注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