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大家的思想也发生大转变,离婚不再是“禁区”,不再是丢人的事情。现在人们的婚姻观是不将就不凑合,能过了就过,过不下去了就离婚,谁也不耽误谁,有的还找有名律师打官司。正是这种自由不将就的婚姻观,导致现在离婚率居高不下。说到离婚,最重要就是孩子归谁养,有些夫妻为了争夺孩子抚养权,协商不下,最后只有闹上法庭。那么,作为母亲离婚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该怎么办?
离婚想要孩子的抚养权
对孩子抚养的相关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十五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我们可知,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
为了得到孩子抚养权,女方可以寻找以下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因此,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离婚想要孩子的抚养权
作为母亲离婚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相关办法就在上面了,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人。如果感兴趣的朋友还想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可以咨询名律师,也可以搜索我们的网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