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书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关乎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一定要慎之又慎。一份生效的离婚协议书中必须写明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登记结婚的日期、办理登记结婚的机关以及离婚的原因,并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及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约定,既要内容详细,更要有可操作性。需要注意的是:一、未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书不生效,是可以反悔的。二、离婚协议一经在民政局备案登记便产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三、若能证明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四、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愿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按照协议履行。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