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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哪些情况可以优先考虑?

八兆抚养律师 抚养纠纷

  夫妻双方离婚了,都希望孩子能够跟随自己生活,但是现在大部分朋友都只有一个孩子,这种情况下必然会有争分,那么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哪些情况可以优先考虑?我们跟着名律师去了解一下吧。

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哪些情况可以优先考虑

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的宗旨,在审理离婚纠纷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时,需要遵从几个原则,即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子女抚养权问题,并作出具体规定。

  哪些情况可以优先考虑?

  针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根据该《通知》第1条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上述规定,主要考虑到孩子在哺乳期,以及其他不便由男方照顾的情况,原则上由女方抚养,更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但是有上述情况之一的,男方也可以主张抚养权。当然夫妻双方也可以协商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一起生活,如对子女的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

  针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

  根据《通知》第3条的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虽然孩子在两周岁以上的,但是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旗鼓相当,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此时,如果子女与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生活较长时间,而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愿意抚养且有能力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未成年子女十周岁以上的,还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哪些情况可以优先考虑

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我们可以通过法律诉讼去争取,符合条件法院都会给出最明确的判决的,如果大家遇到有关于抚养权的问题无法解决的,可以咨询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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