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复杂的国际形势下,如果在签订外贸合同时不注意,很容易就陷入到贸易纠纷中,那么审核外贸合同该怎么审核呢?有没有技巧?名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就来给大家作个详细的解答。
审核外贸合同
贸易合同的审核要点
(一)合同、章程的法律有效性,包括是否有签字时间、地点、签字人是否是法定代表人或得到法定代表人的授权;
(二)合同、章程应包括的内容是否有遗漏,要求呈报的文件是否齐全;
(三)合同、章程是否有涉及政府行为和约束第三方(即非合同方)的条款;
(四)对属于国家限制利用外资的项目、需进口国家限制进口的机电设备的项目和产品涉及出口许可证管理的项目,是否已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完成了批报手续;
(五)经营范围是否明确具体,用词是否严谨规范;
(六)投资各方出资的比例、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七)技术转让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款》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规定;
(八)设备和原材料的采购、产品内外销的比例、方式、定价原则和责任是否明确具体;
(九)企业外汇平衡的办法是否可行;
(十)中外职工的工资、福利;
(十一)董事会的组成、权限、召开董事会会议的程序以及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二)争议的解决和违约处罚;
(十三)企业的中止、解散以及清算时对资产的处置;
(十四)合同、章程及其附件是否规范化并符合我国法律的要求。
外贸合同生效的时间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生效的时间以合同中约定的生效时间为准。
合同开头和结尾部分规定了合同的效力范围和有效条件的主要问题,全称为效力部分。合同中开头部分注明的订立合同中的时间和地点,它在法律上就表明:
1、除非法律或合同中对合同生效的时间另有规定,否则应以该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2、如果合同中对该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在发生法律冲突时,按国际私法的法律冲突原则,关于该合同的有效性的问题,一般应由合同成立地法律来确定。
审核外贸合同
外贸合同主要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种类较多,各类合同内容都不尽相同,它们都有着各自特点,但也都有其共同点,从法理上可把合同的基本内容分为三部分:
(1)效力部分
1、合同的开头部分。主要包括买、卖双方的全称、住址、订约日期、地址以及同意订约的词句,合同的名称、编号等。
2、合同的结尾部分。包括生效日期,合同使用的文字和文本,正本份数,双方当事人的签字。
(2)权利与义务部分
此部分是合同内容的主要成份:
1、标的物条款(也称商品条款)。主要包括:商品名称、规格、质量、性能、质量、包装等。对有些商品还要商品的生产国别、制造厂商加以规定。
2、价格条款。合同中规定的标的物单位和总价的各条文,属于价格条款。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总是以"贸易术语"为基础和一个特定数额的货币单位来表示商品单位的。价格条款一般应包括价格的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计价货币、交货地点的贸易术语。
3、保留所有权条款。卖方在收到用现金支付的货款以前,保留货物的合法所有权;如果买方对卖方的货物作出处分,则买方仍是作为卖代理人或受信托人持有此项收益,卖方有权获得此项收益。
4、装运和保险条款。主要规定装运时间、装运港与目的港以及装运通知事项。这一条款主要是规定由谁负责投保和支付保险费用、投保险别、保险金额等。此条款规定与所采用的贸易术语有着直接的联系。
5、支付条款。是指合同中有关买方支付货款的各个条款。包括:支付工具、货币的种类、支付时间、支付的方式,以及卖方为取得货款应提供的单证等各项规定。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一般采用跟单信用证的付款方式,但也有些情况下采用托收方法。
6、商检条款。是指合同中有关商品检验的条文,通常规定:检验权、检验机构、检验证书、检验时间、地点、检验的方法、检验标准等内容。
7、负责条款。主要包括:
a、规定构成不可抗力的条件(哪些条件属不可抗力);
b、说明因不可抗力,当事人不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不应承担责任;
c、规定发生不可抗力的事项时,当事人应如何处置(力争减少损失)。
8、法律适用条款。以上条款,是双方当事人为一笔买卖交易而明确记载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条款,但这些约定不可能涉及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各个方面,通常在合同中规定该合同适用的法律,如"本合同适用于××国法律"。
(3)索赔与争议的解决部分
此部分是关于程序问题的规定。主要包括:
1、索赔的手续;
2、提出索赔的期限;
3、提出索赔所需单证;
4、索赔的方式。
如索赔遭到拒绝,在当事人之间就会发生争议。在国际贸易中,双方当事人一般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选择用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
以上就是审核外贸合同的具体内容,审核外贸合同是件非常专业的事情,如果自己不是很有经验,可以请名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助审查,他们可是这方面专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