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签订了合同之后,还是需要进行审核的,尤其是法律审核,那么企业合同法律审核前要注意什么?审核流程有哪些?下面名律师就给朋友们详细的说说关于合同审核的问题。
企业合同法律审核
企业合同法律审核前应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方面:审查和起草合同前,必须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
俗话说知彼知己百战不殆。因此,在审查起草新合同前,首先应全面了解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履约能力、商业信誉等。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对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的审查。
第二方面:审查起草合同的内容必须齐备。
按《合同法》第十二条 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如针对买卖合同而言,除以上八条外,还应包括包装、检验、结算等条款。以上条款中,我认为无论是审查合同还是起草合同都应着重质量、价款、履行方式以及违约责任条款。
第三方面:掌握合同无效的法定事由,是审查起草合同的又一关键。
签合同的内容是否可行?能否切实履行?审查合同是否真正有效?关键要看合同中是否具有合同法规定的法定无效、免责无效、格式化条款无效的情形。因此,掌握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十分重要。
企业合同法律审核主要流程有哪些
第一步 形式审查
(一)、将合同文件本身分为三部分:
开头(合同名称、编号、双方当事人和鉴于条款);
正文(第一条至最后一条);
签署部分(即双方签字盖章和签署时间);
形式审查就是看一看一份合同是否具备这三部分,这三部分是否完整,是否有前后矛盾的地方。常见的错误有:当事人名称不一致、不完全、错误或矛盾,合同名称与实质内容不符、时间签署前后不一样,地址、法定代表人错误等。
(二)、形式审查还要看是否附有对方营业执照、其他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书等相关材料。看相关文件之间内容是否有矛盾之处。
第二步 实质审查
主要是对合同正文的审查,这是合同最关键的内容,包括:
一、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法;
二、合同内容是否公平,是否严重损害集团公司利益;
三、条款内容是否清楚,是否存在重大遗漏或严重隐患、陷阱。
合同条款是否完备的审查标准,以买卖合同为例;
1、双方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列明当事人的全称、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
2、标的 动产应标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描述要准确、明白;不动产应注明名称和座落地点。
3、数量 数量要清楚、准确,计量单位、方法和工具符合国家或者行业规定。
4、质量 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要明确标准代号全称。可能有多种适用标准的,要在合同中明确适用哪一种,并明确质量检验的方法、责任期限和条件、质量异议期限和条件等。
5、价款或报酬 合同明确规定价款或报酬数额、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
6、履约期限、地点或方式 履行期限要具体明确,地点应冠以省、市、县名称,交付标的物方式、劳务提供方式和结算方式应具体、清楚。
7、违约责任 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赔偿金数额或具体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选择诉讼或者仲裁其中之一作为争议解决方法,不要出现既由法院管辖又由仲裁机
构裁决,也不要出现“由法院管辖或者仲裁机构仲裁”的条款。约定通过诉讼解决的,还可以约定管辖法院;约定由仲裁机构裁决的,应写明具体仲裁机构名称。
第三步 沟通、参照与找法
一般的合同,经过第一步、第二步的审查,一些初级的问题都能予以解决。为防止审查出现重大遗漏和差错,做好第三步就显得十分必要。
沟通――指的是与合同经办人、起草人甚至对方进行沟通,就合同谈判、协商及合同目的等内容进行交流,合同条款中不清楚或者含糊的条款,也需要他们作出明确的解释和说明。
参照――找到与所审合同相关的国家合同示范文本、行业推荐的示范合同文本、企业的合同范本等,对照在条款和内容上有何重大差别,分析或者询问原因。
企业合同法律审核
房地产企业合同如何审核
1.合同的标的金额
从财务核算角度看,合同标的金额就应当是将来应计入收入或成本费用的金额,所以,该金额对于财务核算及涉税事项意义重大,应是税收审核所应关注的首要因素。从理论上说,合同标的金额应与最终的收取或支付金额完全一致,但由于合同执行过程中各种特殊情况的出现,一般会有一个比较合理的差额,所以,最终确定的金额应以实际收支的金额(企业开出发票和收到发票的金额)为准。
2.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
从税法角度看,付款方式可以确认收入和成本的时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对企业收入的确认基本是按照双方的付款方式来进行规定的。在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银行按揭等付款方式下,企业确认收入的时间有很大区别,这体现了税法对于合同的认可和尊重。从另一角度讲,合同也是税法确认收入的合理依据。
3.相关的约定事项
合同中的一些约定事项可以验证成本、费用支出是否合理,比如建筑施工合同约定的承包方式,就可以大体划定计入开发成本的项目范围。一般来说,在包工包料的总包方式下,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支出项目应为“工程费”而不应是其他项目。在实际审核过程中,仍有在总包方式下企业以大量“材料费”计入开发成本的现象。这时的材料费虽然取得了相应的发票,但已明显与合同约定的条款不符,因而不能计入开发成本总额。还有,一些企业在合同未约定相关条款的情况下大量支付工地工程用电支出,就可以被认为是一种与企业无关的支出而不能计入开发成本总额。
通过以上的内容,我们已经了解了企业合同法律审核前要做什么了,大家在做企业合同法律审核的时候,还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去做,具体的可以咨询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