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不愿意发生的事情,但很难完全杜绝,因此关于工伤的一些法律知识,不论是企业主还是从业者都应该有所了解,今天就请知名律师和大家说说工伤赔偿金额的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工伤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工伤赔偿金额
二、工伤认定依据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6、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工伤赔偿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工伤赔偿金额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对于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医疗费用,各地规定不同,一般为谁同意谁支付,也有省市规定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共同承担的。用人单位不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一个月后员工自行申请认定为工伤的,之前产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关于工伤赔偿金额的相关内容今天就说到这里,对于这些事务国家都要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想要深入了解,还是建议大家还是寻求知名律师的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