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恶意删除公司电脑数据文件的案例,涉及三类法律责任:
民事赔偿责任:
案例一:财务主管不满离职删除公司文件造成7000元损失
因不满劳动合同到期离职,财务主管未及时归还公司电脑并私下删除机内相关文件,造成公司为数据恢复的经济损失而被告上法庭。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施先生应赔偿原告上海某半导体设备公司经济损失7006元。
行政责任:
案例二:女员工辞职遭拒绝 恶意删除公司数据被拘留7日
工作仅20多天的女排版员杨某提出辞职遭到拒绝后,将公司内部四台电脑中的大多数电子数据删除。记者从丰台警方获悉,杨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行政拘留7天。
刑事责任:
案例三:一职员辞职时为泄愤乱删电脑文件招来牢狱之灾
黄某在离职前夕删改了自己使用的电脑中的一些文件,被企业告上了法庭。经过长达近半年的调查和多次开庭、激烈辩论,企业还请来佛山市公安局网络科进行鉴定。南海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3年。
提醒劳动者们,尤其是年轻的员工,离职不能太任性,删除文件要小心,属于企业生产经营中正在使用的文件千万不能删,最好是,轻轻的离去,不带走一片云彩,否则,惹祸上身就麻烦大了!